2009年10月5日 星期一

教育服務役役男輔導中輟生制度研究──(二)輔導者的自我定位

(二)自我定位
大多數輔導中輟生的教育服務役役男都是在國中服勤,穿著教育服務役的制服在校園中的角色經驗的確很不同,一方便既是取得合格教師證的教師,一方面又是盡義務的阿兵哥,同時在工作任務上是扮演輔導員的角色,同時可能還被要求是「鄰家大哥」型的輔導員,但講起專業卻又不如輔導處的輔導老師,在另一方面役男是負責協助學校減少中輟生人數,勤務管理單位是輔導處,角色好像是行政人員卻又只是個服兵役剛結束實習的非準教師,在和學校導師或其他教師在行政工作上互動時,卻又好像很難理直氣壯地以一個校內行政人員的角色來和導師或教師們對話……,總之在校園裡役男的角色常常是很尷尬的。

役男在面對學校裡的行政、教師時應清楚知道個人在役男身份上的分際,一年多在學校的時間就是當兵服役,就是盡個人兵役的義務責任,因此除嚴守公私分明的原則之外,就是配合並服從勤務主管單位-輔導處、總務處在公務上的管理,教育服務工作就是服務、付出、不計較,遇有問題即向校外會或役男管理幹部反映、尋求解決。
役男在輔導中輟生過程中更應該清楚地知道自己要如何適恰地扮演好輔導者的角色!以下僅就役男隨著輔導歷程衍進時應扮演的不同階段性的角色定位做說明:


1、發現者:
在一開始與個案接觸時,除了建立良好的關係外,更重要的是發現個案需求、搜集個案資訊,正確地判斷和分析個案問題癥結。


2、評估者:
發現個案中輟或學習適應問題後,應針對不同個案的生命和在校經驗的歷程,依個案案況的程度釐訂初期階段的輔導目標,評估案主輔導的策略和方向,或協調轉介的資源和人力。


3、協調者:
中輟輔導的過程中,因為個案需求及中輟背景的不同,有時需要協調的資源網絡,不只是行政─教訓輔、導師、任課教師等校內機制而已,往往需要進一步尋求社福、社工、警政、戶政等社會網絡資源的協助、結合,甚或是轉介專業輔導。


4、陪伴者:
陪伴是有技巧的!帶他去看他生命的困難,有些孩子沒有能力有病識感去意識到自己的問題和困難,在陪伴孩子的過程中,輔導員應技巧性地並抓住切入點適時地去增闊孩子的視野、帶他去詮釋他生活中的困難和挫折,並且讓他從對輔導員的信任漸次地去信任環境和信任他人,因為役男的陪伴不是永遠的,我們必須讓他從信賴我們然後學會信賴別人。


5、楷模者:
剛畢業離開學校的役男因為年紀與學生相差較小,觀念和價值思維也十分活潑、具有新意,較能符契當前青少年各式各樣的次級文化,對流行趨潮的接納度、敏銳感及掌握能力也遠比校園內多數教師高,在這種身份和思維的優勢下,役男很容易切入青少年的生活裡,因此役男在言語行為及價值觀上,很可以在短時間內藉由外在的形象獲取輔導個案的認同,從而逐漸地產生楷模學習的效果,因此在校園中,役男不論是在一般勤務生活上,還是輔導過程中,自己應該時時有這樣的角色覺知,以樹立楷模學習,並鼓勵個案從觀念而行為的自我應驗效應的正向加強。


6、分析者:
役男在輔導歷程裡,從發現個案問題、評估個案狀況並釐訂輔導策略、協調輔導資源、陪伴等待個案到樹立楷模,最後我們應該充分認知到,中輟生的問題不是一時一地一個人的問題而已,它是一個普遍存在我們教育體系中的現象,我們或許能陪這一個學生,但不可能陪他永遠,不可能永遠在這個位置上去輔導下一個中輟生,因此我們必須去系統化役男的輔導經驗,分析並建制學校、區域性的中輟資料,把問題和資源窘迫的情況具體呈現出來,從許多單一個案的輔導中找出共同的問題,找出共同的需求,找出共同的可行辦法,因此役男更應該自覺到自己是一個分析者,以將教育服務役役男輔導中輟生制度的效益發揮到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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