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5日 星期一

教育服務役役男輔導中輟生制度研究──(一)輔導者的工作任務

(一)工作任務
中輟生輔導役男在工作任務上應朝「降低中輟生人數」、「健全中輟輔導機制」兩點來努力:
1、降低中輟生人數
役男投入中輟生輔導工作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降低中輟生的人數、協助學生解決在學校課業上或生活上的困難,減少中輟生是役男的工作目標,但在執行過程中必須認知到中輟問題的本質,也就是中輟學生在校不同成因的適應不良問題,因此在復學工作上應把重點放在學生問題的解決上,而不是單一學校中輟生人數表面上的降低。有時候如果孩子的輟學問題還沒得到解決或是不能得到解決時,我們寧可忠實通報中輟以呈現問題,忠實地呈現學校實際中輟現況也是役男的責任。以下謹就幾點在降低中輟生人數上應採取的作為略做說明:

(1)預防工作:
評估役男協尋輔導成效,除了役男直接協助學校減少中輟生人數之外,應考量到役男在穩定問題學生、高關懷學生情緒、解決校園內學生問題上所扮演的角色,及其間接發揮的中輟預防效果。

(2)工作評估:
有時候中輟的問題可能不是在中輟生的追蹤輔導上,如果孩子中輟後的狀況是家長和學校都能完全掌握的,回到學校來,不見得符合孩子最大利益,或者孩子的復學輔導資源是短期間我們無法提供的,那麼在輔導工作上我們更要著眼的可能就不在孩子的復學上,而是要去預防他中輟所可能帶來的其他問題。同時役男在學校負責的是全校中輟生輔導工作,但役男只有一位,因此在個案的協尋輔導上,如何在有限時間和精力的條件下,找出瀕危和急切性個案進行優先輔導成為役男的工作重點。在個案風險評估上應掌握下列三點,作為役男工作策略的擬定依據:
①個案是否與家人同住?
②個案是否有(可能)觸法行為?
③個案是否有人身安全之虞?

(3)工作目標:
復學,也就是回到「正常」而「有效」的學習狀態,而不僅僅是復學手續上的完成而已,輟學生的復學,我們對中輟生最低限度的期待是:建立起輔導員與個案間的問題反映機制、提升個案面對和處理個人生活挫折的勇氣和能力。工作目標的設定可依以下幾點原則次序進行:
①動態式個案復學安置目標的設定:
中輟生中輟的原因不同,復學的適應狀況也各異,有些個案中輟的關鍵是課業成就低落,有些則是師生互動不良,有些是家庭問題,或是行為偏差……,同時隨個案不同、輔導歷程衍進,對於中輟生復學,役男在輔導目標及策略擬訂上應考量個案狀況給予階段性、適性的期待,以循序漸次地改善個案就學及在校穩定性。
a、輔導員對單一個案應採取階段性動態目標的設定。
b、輔導員對不同個案間應採取適性動態目標的設定。
②評估個案學力基礎:
除中學各領域學力程度評量表、自學單以外,應結合、引進小
學各領域之學力程度評量表,以針對學習能力不足、先備知識
缺乏的中輟個案提出有效的輔導及安置辦法。
③提供、協調多元的中介、選替教育及補救教學輔導:
中輟生復學不僅僅是「正常」到校而已,更重要的是設法協助他「有效」地學習,因此役男應充分瞭解個案復學的關鍵條件是甚麼,進而協調校內資源提供給個案,而在這方面工作執行上可能的困難有:
a、人力的欠缺:中輟復學個案往往需要一對一的輔導。
b、支援網絡的不足:尤其輟學率越高的學區,資源的質跟量也往往越低落。



2、健全中輟輔導機制
役男的工作任務除了第1項「降低中輟生人數」外,也應該協助學校建置健全、完整的中輟輔導機制。
協尋、輔導中輟生的教育服務役役男和學校的教師一樣是站在第一線的輔導人員,同時因為沒有課務的壓力而更能夠掌握和了解中輟生、教育弱勢學生在學習生活上的困難和需求,因此如何讓役男的第一線輔導和直接且真切的經驗條理化、系統化地傳承下來,以將教育服務役政策、役男在輔導工作上的投入發揮最大的效益是我們應該嚴肅思考的。
除了協助健全「校級行政」的中輟輔導機制外,透過地方縣市教育局和校外會的督導、督考會議,役男可以協助整合區域性的中輟資訊,將這些資訊做有效且有意義的整理呈現,以做為「局級行政」、「部級行政」在中輟輔導及預防工作、教育政策上的參酌依據。
役男可以從學校、校外會、教育局、教育部幾個層次來思考如何來健全中輟輔導的機制:

(1)學校:
①中輟前預防、通報:
一般學校預防學生中輟的機制有:個案薦送、志工認輔個案、自主學習型小團體輔導課程、高關懷班、技藝教育班…。
此外中輟通報流程及處室協調、行政和教師教學間聯繫的通暢健全,對於第一時間掌握學生中輟狀況、輔導前期關係的建立有很大的助益。
②中輟時的追蹤輔導:
在中輟生的追蹤輔導上,役男可協助學校完備各式輔導紀錄表單,如家訪表單、月概述表、個案追蹤紀錄本…。
③復學時的安置輔導:
輟學生回到學校與輔導處或輔導員建立關係後,輔導重點在於瞭解個案需求、在校回班的適應問題上,透過各式復學問卷、課業學力評量,可以獲知個案學力基礎、中輟時校外生活情況,並藉由標準化的入班前評估表單做為入班依據,若個案狀況暫時不適合入班,則應協調行政、導師及家長讓個案轉寄讀補校,或提供其它安置選替機制及支援…。
④輔導工作資料建制:
協助學校針對學生中輟成因、學生升學就業狀況、家長教育程度及職業、特殊結構家庭、學區環境…等進行分析和評估。

(2)校外會:
部分在校外會協助的役男,工作內容除協助校外會的行政工作之外,在中輟輔導工作上可以就下列建議與在學校實際輔導中輟生之役男互相配合:
①協助校外會行政工作。
②初步整合縣內各校中輟業務資訊,督考役男勤務、彙整中輟生輔導役男月工作表…。
③整合、組織區域性役男資源,設計、研擬中輟生復學處遇教學課程支援組,及特殊薦送個案協尋輔導…。

(3)教育局:
縣市教育局應重視役男在學校輔導中輟生工作上的實務經驗,並有意義地收集縣市內各學區中輟資料,做有效的應用,役男在輔導中輟生的過程中也應該具備這樣的體認,以準確地呈現中輟問題:
①建立有效度之中輟率評估指標。
②制度化專業的中輟輔導督導會議,定期提供役男在職專業對話的空間、時間。
③整合各區域中輟輔導資料,作為中輔導工作資源分配的規劃參酌。
④協調校外會,整合、組織特殊才能、學能役男進行區域巡迴性的中輟生處遇輔導。
⑤結合民間、休閒、工商企業、大學、宗教法人團體資源,開發
多元選替教育、多元轉介輔導機制。

(4)教育部:
藉由地方縣市教育局和校外會系統化地收集和統整役男在第一線輔導中輟生的經驗,掌握到輔導工作上目前的實際狀況,以及現行教育政策的優劣良窳,針對闕漏不足或是政策上的盲點加以策略性的補正,以充分發揮教育服務役的成效,例如:
①推動導師接班前專業輔導知能研習制,發揮教師扮演第一線輔
導人員的力量。
②全國輔導資源手冊。
③整合各縣市教育局資訊,作為相關政策擬訂參酌:如師資培育課程和制度、中介選替教育彈性學制、導師職前專訓、高教及技職體系資源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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