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8日 星期二


甲骨文。字形可分三部分,下從廾象雙手形,廾音鞏;中間象人手反交於背,與女交手於膝前不同;上部似乎象某種刑具,金文中更易顯見。




金 文。字形中間主體部分,很象人形,但與女字有別,女字兩手斂於身前,而彝字兩手反交於背,金文中亦有縛手處以繩索紮住之形,繩索形狀後來演變為糸旁;甲骨文中凡是有反縛人形的字,字義都與俘虜、奴隸有關。另外,金文彝字的主體人形頸上幾乎都沒有頭部,字體上部象某種帶有勾刃刑具,旁邊並有淋漓數點,無疑是濺出的鮮血。彝字的下部是廾,象雙手進獻之形。




小 篆。彝字本象雙手進獻被砍掉頭顱並反縛雙手的俘馘(音國,獲敵而割下左耳)之形。其本義為屠殺俘虜作為犧牲而用以獻祭祖宗,在商代是很普遍的現象。彝字本文獻俘的一種祭祀活動,後其字義發展分化引申有祭名、殺刑、刑法、法則、常理、殺草、殺夷、薙(音替,即剃,剪髮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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